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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法院為審理違反本法之犯罪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