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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1-3 條
各機關應籌措經費,充實檔案專責單位人力及設備,並規劃適當場所,俾
供各界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