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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3 條
各機關宿舍及設備情形,應由事務管理單位會同有關單位訂定檢查項目,
每年實施定期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其有需要修繕者,由事務管理單位依
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