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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0 條
資訊室之職掌如下:
一、配合司法資訊業務之協調、推動事項。
二、關於資訊應用系統之建置、測試、維護及版權控管事項。
三、關於系統程式、文件之保管、更新事項。
四、關於資訊設備及網路之建置、管理、安全維護事項。
五、關於資訊資料庫之建立、運用、管理事項。
六、關於資訊教育訓練及進修計畫之研擬、執行事項。
七、關於執行資訊業務之諮詢輔導事項。
八、關於資訊系統使用效率之查核事項。
九、關於資訊作業標準化建立事項。
十、其他有關資訊業務及長官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