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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史館微捲閱讀機使用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總統府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國史館 (以下簡稱本館) 微捲閱讀機專供修史與學術研究之用,為維護館
藏微縮資料及機具之正常使用,特訂定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