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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總統府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聘任評議員在任期內辭職或出缺時,應由評議會補選,呈請總統聘任,其
任期以補足原任期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