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總統府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中央研究院評議會之職權如左:
一、決定中央研究院研究學術之方針。
二、促進國內外學術之合作與互助。
三、中央研究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選舉院長候補人三人,呈請總統遴任

四、受中央政府之委託,從事學術之研究。
五、受考試院之委託,審查關於考試及任用人員之著作或發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