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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性質重要或具有時間性之議案,不及編入議事日程者,經省政府主席核定
後,得編列臨時議程,並於開會時分送之。凡緊急事項經主席之許可,得
於開會時提出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