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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本規程第四條第二項第三款所訂評估專題中心存續之適當時期屆至時,學諮會應評估專題中心存續之必要性及預定再存續期間,並訂定下次評估存續之適當時期,由研究中心主任提請院務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