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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第一審查委員會設召集人十一人,其他審查委員會各設召集人五人,均由各該委員會委員登記為召集人候選人以後,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