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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證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9 條
公證人依票據法作成拒絕證書者,不適用第十八條、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七條及第八十一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