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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0 條
緣盤應使用具有相當於國家標準 CNS 2472 「灰口鐵鑄件」所定 FC150鐵鑄件之抗拉強度之材料,且不致變形者。
緣盤之直徑及接觸寬度,在固定側與移動側均應等值。但第九十四條附圖三所定之緣盤,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