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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0 條
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由下列成員組成之:
一、期貨交易所。
二、期貨結算機構。
三、省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或直轄市商業同業公會。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之設立,於向內政部登記前,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