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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1 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所稱之公有非公用不動產,係指依國有財產法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之規定,得辦理出租者。
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得逕予出租之不動產,其租賃程序依國有財產法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