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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為期國家資源合理分配及有效運用,各機關籌編八十六年度概算,應切實
把握零基預算精神,對原有各項計畫與擬新增計畫全盤縝密檢討,排列優
先順序,並依據「八十六年度中央各機關歲出編製有關落實零基預算主要
精神作業要點」 (附件十五) 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