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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外出差旅費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調用駐外使領館人員出席駐在地國際會議者,按本規則第七條附表內,所
定地區及金額二折支給外,不得另支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