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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影片輸入輸出許可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文化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輸入電影片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發給電影片輸入許可書。
前項申請者應備之文件及申請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