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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基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兼任,承召集人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幕僚作業由本部勞動福祉退休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