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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雜糧特作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耕作制度調整策略、計畫及方案之規劃、擬訂、推動及督導。
二、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方案之規劃、推動及監督。
三、農糧產業涉及地層下陷防治、水資源合理利用及穩定供水策略等配合事項之推動。
四、雜糧產業發展方案及研究之規劃、擬訂、推動及監督。
五、雜糧集團產銷企業化經營之規劃、推動及監督。
六、雜糧生產改進、採後處理、加工加值、行銷推廣與產銷穩定措施之規劃及執行。
七、特用作物產業發展方案及研究之規劃、擬訂、推動及監督。
八、特用作物集團產銷企業化經營之規劃、推動及監督。
九、特用作物生產改進、採後處理、加工加值、行銷推廣及產銷穩定措施之規劃及執行。
十、其他有關雜糧特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