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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貨櫃、零擔貨物、輕笨貨物、整體貨物、易損品、貴重品、危險品、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運送之貨物及以小貨車、特種運輸車運輸之貨物,其運價得按基本運價加成計算,其加成率由中央或省、市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