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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組織編制、職務歸系及人力規劃。
二、職員任免、遷調及銓敘。
三、職員差勤管理。
四、職員訓練、進修、研習、出國及考察。
五、職員考核、獎懲及保障。
六、職員退休、撫卹及資遣。
七、職員待遇、福利、保險及互助。
八、人事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核、獎懲及退撫。
九、職員人事資料之登記及管理。
十、分層負責明細表之研擬。
十一、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