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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112.10.04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臺北飛航情報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飛航情報資料之蒐集、整理、編輯及處理。
二、飛航公告之發布。
三、飛航諮詢服務之提供。
四、飛航前簡報服務之提供。
五、本區離場航班飛航計畫、長期飛航計畫與相關飛航情報之處理及傳遞。
六、駕駛員地面報告之協調及傳遞。
七、所屬作業單位、人員之業務督導、考核及在職訓練。
八、其他有關飛航情報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