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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所為因應港灣技術研究業務需要,得設港灣技術研究中心,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並得分科辦事。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