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消費者保護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輸入商品或服務之企業經營者,視為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者或服務之提供者,負本法第七條之製造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