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人事室職掌如下:
一、關於組織編制及員額配置事項。
二、關於職務設置、歸系及異動管理事項。
三、關於職員派免遷調、銓敘及請任(免)事項。
四、關於考試分發之核簽擬辦事項。
五、關於分層負責之彙辦事項。
六、關於動員及緩召案件之擬辦及陳報事項。
七、關於人才儲備及人力規劃之擬辦事項。
八、關於職員考核獎懲及考績事項。
九、關於職員差勤之管理事項。
十、關於職員訓練、進修及出國事項。
十一、關於員工文康活動之辦理事項。
十二、關於職員待遇、福利及各項補助事項。
十三、關於職員退休、資遣、保險及撫卹事項。
十四、關於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及保管事項。
十五、其他人事管理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