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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法警或其他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解送受刑人或在押被告時,得準用本辦法規定使用戒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