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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藝文書香及紀錄片文化活動推廣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受理申請後,由本會依公開公正原則進行審查,必要時得徵詢相關專家學
者意見。
本會對於依本辦法所提之申請,其處理期間為二個月,必要時得於原處理
期間之限度內延長之,但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