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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管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捐助人、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應於完成法院設立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將
捐助之財產全部移歸文化法人,並由文化法人報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