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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政府機關(構)委託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其需用之公有不動產,應以無償方式提供受託非營利法人使用;該公有不動產非自行經管者,得依法撥用,或經管理機關同意無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