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私立學校賸餘款投資及流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私立學校賸餘款之流用,在符合整體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校務發展原則下,應由流出學校先計算可流用額度上限後,由流入學校擬具使用計畫及預算,經學校法人董事會通過,並報法人主管機關同意後,納入流出及流入學校年度預算辦理。
法人主管機關審查前項使用計畫,應先徵詢流出及流入學校主管機關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