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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