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金融控股公司為符合法令之遵循,應建立遵守法令主管制度,指定一隸屬
於董事會或總經理之單位,負責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並指派高階主
管一人擔任遵守法令主管,綜理法令遵循事務,至少每半年向董事會及監
察人報告。
前項遵守法令主管名單應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