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地方政府公庫代理銀行遴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各取得代理公庫之銀行應辦理公告,以利其客戶瞭解其代理之公庫債權享有優先受償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