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入出國航班及乘員資料通報管理運用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公務機關請求移民署提供依第三條至第六條規定通報之資料者,應以書面敘明法令依據、使用目的及與所請求資料之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