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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國土利用現況調查事項之圖資蒐集、影像判釋、現地勘查、記錄及分級分類等事項委任所屬機關、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或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