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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法第十一條所稱登記事項有變更,指下列之情形:
一、不動產估價師身分資料之變更。
二、事務所名稱、地址之變更。
三、聯合事務所共同執行業務之不動產估價師之異動。
不動產估價師依本法第十一條所定報請登記事項變更時,應檢附申請書、開業證書及登記事項變更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