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省之負債於國家承受時,公共債務法第四條第一項有關省政府之債務比
例,併入中央政府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