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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調解事件無不受理之情形者,由調解會召集人或其指定人員依調解事件性質及所涉專業領域自工程、財務或法律各組調解委員中抽選,組成一至三人之調解小組進行調解程序,並應速定調解期日,通知當事人或代理人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