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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種勤務獎勵標準及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依本辦法發給之獎金,由主管機關及共同執行特種勤務之機關依權責編列預算。
依本辦法所為之行政獎勵,由主管機關建議受獎人員隸屬之機關依權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