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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第五款所稱其他因特種勤務需要臨時組成之編組,指特勤中心因特定專案任務,於特定期間內,納編特種勤務專責單位、特種勤務任務編組機關(構)、單位人員組成之臨時性任務編組。
前項之臨時性任務編組,由特種勤務任務編組指揮官核定編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