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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種勤務條例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為統合特種勤務之執行,主管機關得就特種勤務之執行情形,實施工作訪視,並得邀集各有關機關、單位,召開特種勤務協調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