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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律扶助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基金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基金會得按地方法院轄區設立基金會分會(以下簡稱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