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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國家安全會議置諮詢委員五人至七人,由總統特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