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自來水事業為確認對個人資料之利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應就下列事項建立相關程序:
一、檢視個人資料之利用符合特定目的。
二、檢視是否得進行及如何進行特定目的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