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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5 條
預算支用單位申請託付款,應由其乙種財務代理人填具「託付款申請、撥
款單」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二六) 向財勤單位申請託付,並由財勤單
位撥款,但其支用數額可於零用金內支付者,不得申請託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