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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3 條
法院開始清算程序之裁定,應載明其年、月、日、時,並即時發生效力。
前項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