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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1 條
正射製圖各階段作業,均應填寫製圖紀錄。其內容包括製圖計畫名稱、圖
名圖號、製圖儀器名稱及編號、製圖人員姓名、製圖日期、空照像片規格
及編號、立體測圖儀及正射投影儀上之各項安置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