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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執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各機關歲出預算之流用,除應依預算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外,流入科目之
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科目之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
額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