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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循環處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資源再生利用與產業發展管理策略之規劃、協調、推動、執行及督導。
二、資源循環網絡管理之規劃、推動、執行及督導。
三、生物質資源循環應用策略之規劃、協調、推動、執行及督導。
四、有機化學物質資源循環應用策略之規劃、協調、推動、執行及督導。
五、金屬、化學品與新興複合材質資源循環管理策略之規劃、協調、推動、執行及督導。
六、無機資源與再生粒料資源化循環應用策略之規劃、協調、推動、執行及督導。
七、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法規、制度之研擬、推動、督導及考核。
八、資源化與處理設施之規劃、設置、推動、管理及督導。
九、需特殊技術處理廢棄物貯存、處理技術應用之規劃、研擬、推動及督導。
十、其他有關循環處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