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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藥工廠設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標準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十五日修正施行前之既有農藥工廠,未符合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者,應於本標準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年內改善完成。